一、問:具備教師資格是否是從事教師工作的必備條件?
答:教師資格制度是國家法定的教師職業(yè)許可制度。教師資格是國家對教師職業(yè)的基本要求。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后,只有具備與學校辦學層次相應的教師資格(即持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才能被聘任擔任教師工作。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不能從事教師工作。
二、問:在本地取得的教師資格,在外地是否有效?
答:教師資格作為一種法定的國家資格,一經取得,即在全國范圍內不受地域的限制,具有普遍的適用效力,非依法律規(guī)定不得喪失或撤消。
三、問:具備了教師資格,是否就可以從事教師工作,享受教師待遇?
答:教師資格是從事教師職業(yè)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而不是全部條件,并不是具有教師資格的人都一定能夠從事教師工作,具有教師資格的人是否能從事教師工作,還要受教師編制、學校師資需求、教師隊伍學科結構、聘任條件等方面的限制。只有被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聘任為教師后,才能享有法定的教師權利,履行相應的教師義務。
四、問:教師資格分哪些種類?
答:教師資格共分為七個類別:
1、幼兒園教師資格;
2、小學教師資格;
3、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統(tǒng)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4、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5、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統(tǒng)稱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
6、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統(tǒng)稱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7、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今年暫不面向社會人員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從事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以上的分類確定類別。
五、問:教師資格的適用范圍和融通性如何?
答: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其中,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但取得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教師,只能在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yè)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不能與其他教師資格融通。
六、問:申請教師資格者應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具備中國公民身份。
3.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 ?/p>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的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6)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
5.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1)具有選擇教育教學內容和方法、設計教學方案、掌握和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知識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管理學生的能力,運用現代教育技術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學研究能力。
(2)系統(tǒng)地學習過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考試合格。
(3)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漢語言文學類以及幼兒園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50周歲以上者免考普通話。
6.除列入國家普通招生計劃的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的申請人外,其他人員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補修,經全省統(tǒng)一考試,取得《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并經相關部門進行教育教學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合格。7.申請人應當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七:問:如何咨詢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相關問題?
答:1.申請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咨詢;鹽城市教育局:0515-88228661。
2.申請認定高校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向所在學校的人事部門咨詢。
八:問:具備??埔陨蠈W歷認定教師資格,是否受所學專業(yè)的限制?
答:原則上與所學專業(yè)一致,如不一致需補修并且通過相應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九:問:如何確定教師資格認定的學科?
答: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的人員可申請小學教師資格的任何一門學科。
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的人員只能申請幼兒教師資格。
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的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時的學科原則上應與其所學專業(yè)相一致。
十、問: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有哪些程序?
答:1. 申請面向社會認定的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需在戶籍所在地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補修考試和報名(應屆畢業(yè)生可由學校出具證明在學校所在地參加教師資格認定補修考試和報名);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申請人請向所在學校人事部門咨詢具體的崗前培訓和報名安排;
2.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注冊申請。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場確認,未按規(guī)定時間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3.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現場確認點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主要審查申請人的身份、學歷、普通話水平、思想品德、身體狀況以及教育學、心理學成績等方面是否符合規(guī)定;
4.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考察申請人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提出專家審查意見;
5.教師資格認定機構于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做出是否認定的結論,公布認定結果,并通知申請人;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對經認定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督處熧Y格認定申請表》一份存入當事人人事檔案,其余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歸檔保存,并在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中作認定記錄。
7.具體相關問題請咨詢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屆畢業(yè)生請咨詢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十一、問:哪些人可以參加教師資格認定報名?
答: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在戶籍所在地報名。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也可按社會人員報名認定其它類別的教師資格。
十二、問:如何認定是否屬于國家普通招生計劃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
答: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識“師范”或“教育”字樣,需由申請人提供加蓋相應高校公章的當年作為師范生錄取的招生名冊,并且提供相應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
十三、問: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認定之前,需參加哪些測試?
答:非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需報名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未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申請人,報名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 ?/p>
十四、問:如何參加體檢?
答:申請人應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 ?/p>
十五、問:思想品德鑒定應由哪些部門進行?
答:申請人思想品德情況鑒定按照《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要求填寫。在職申請人,該表由其工作單位蓋章鑒定;非在職申請人,該表由其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填寫。應屆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負責蓋章鑒定。
十六、問:普通話水平測試如何參加?
答:各地都設有普通話測試站,請咨詢當地測試站,就近測試。
十七、問:教師資格證書丟了,怎么補辦?
答:教師資格證書丟失,由當事人向原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的機構申請補發(fā)新的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前當事人需在公開發(fā)行的報刊上刊登聲明,宣布遺失的證書作廢,然后持登有遺失聲明的報刊、申請表復印件和申請遺失補辦的說明向原發(fā)證機構申請補發(fā)。
十八、問:我有小學教師資格證書,要調入中學任教,這種有低一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想申請高一層次的教師資格,還需要申請中學教師資格嗎?
答:需要重新申請和認定,具體要求和程序參照前述。
十九、問:面向社會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中,在其他市報考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可不可以回戶籍所在地參加認證?
答:不可以,申請人必須在戶籍所在地參加補修考試和申請認定,在校應屆畢業(yè)生可以在學校所在地參加考試和申請認定。